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黔府呈〔1999〕2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二、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贵阳市南郊,北起贵阳纺纱厂、黔江机械厂,西从壮渡桥沿南明河到马场,东沿华烽电厂、动力机械厂至小黄河边,南至花溪区宽寨,规划范围总用地9.5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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