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0年)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南。
一、 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一)
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二)
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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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2021年)
-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2010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二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年)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11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2002年)
- 国务院关于绵阳科技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批复(2017年)
- 共迎时代挑战共建美好未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