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3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铜川市人民政府迁移办公驻址的请示》(陕政字〔2003〕3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将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由王益区红旗街迁至耀州区正阳路,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三年九月三十日
- 人民法庭组织通则(1950年)
-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
-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函(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2011年)
-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决定(200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1993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