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3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铜川市人民政府迁移办公驻址的请示》(陕政字〔2003〕3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将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由王益区红旗街迁至耀州区正阳路,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