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2003年)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自备货车管理,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提高铁路运输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自备货车是企业为满足自身生产需要自行购置的、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的货车车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过轨运输是企业自备货车进入或通过国家铁路所完成的运输过程。
第四条
企业自备货车在国家铁路过轨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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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废止7件铁路规章的决定(2001年)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11月)
-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16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 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 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2008年)
- 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际联席会议审批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