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保证人民检察院及其办案组织、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司法责任包括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责任、重大过失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
第三条
司法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责任与处罚相当;坚持惩处与教育结合,追责与保护并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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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2007年)
-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小学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2001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7年)
- 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198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2006年)
-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
- 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林业局银监会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