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9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合理划分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通过改革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划分模式,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二)
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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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旅游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函(2020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2022年)
-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6年)
-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
-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