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涉及招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的要求,部组织对涉及招投标的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2年11月27日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
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和按程序废止规章10件(见附件1)。
二、
决定修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件(见附件2)。
上述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上述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完成修订工作后重新发布实施。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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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小学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2001年)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2002年)
- 关于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2023年)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2010年)
- 关于修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决定(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