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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