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2008年)
- 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民间组织登记证书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2002年)
- 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198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2020年)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5年)
-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2014年)
-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