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7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8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三十三条中的“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不按照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的”修改为“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不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的”。
二、
删去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九条。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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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延长国家碘盐基金征收期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2025年)
-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