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生产中药材(含植物、动物药)的全过程。
第三条
生产企业应运用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手段,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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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
-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
- 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 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2013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意见(202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龙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