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包括长期建设国债投资)的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使用灾后重建补助等应急性投资资金的项目,按照有关专项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
本办法所称贴息,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均为无偿投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年)
- 光荣院管理办法(2020年)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1999年)
-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2023年)
- 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2017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