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与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科学实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9〕289号)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应用一定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省级管理工作和示范资金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负责对省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年)
-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若干意见(2000年)
- 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市、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建设的几点意见(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2007年)
-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2014年)
-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
-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