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资委决定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