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资委决定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2024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2006年)
- 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05年)
- 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2020年)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