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资委决定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2019年)
-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2006年)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
- 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中医药局全国老龄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