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中央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
-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06年)
-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24年)
-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