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年)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
农社发〔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业、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科学指导各地农村改厕工作,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现就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重要意义
小厕所、大民生。农村“厕所革命”关系到亿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改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农村改厕取得了一定进展,缺少卫生厕所状况有所缓解,相关疾病发生、流行得到一定控制,农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有所提升。同时,各地农村改厕工作进展不平衡,重视程度不够,推动方式简单化,农民主体作用不突出,技术创新跟不上,农民群众“不愿用、没法用、用不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厕所革命”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各地要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持续推进,以小厕所促进社会文明大进步。
二、 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先试点示范、后面上推广、再整体提升,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达到卫生厕所基本规范,贮粪池不渗不漏、及时清掏;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实现如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到2022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普遍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其他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显著提升,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高,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三、 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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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1年5月1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就涉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原分会等仲裁机构所作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请示问题的批复(2015年)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全面试行进出口许可证联网核销制度的通知(2000年)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
-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的批复(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