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根据党中央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

一、 划入的职责

(一) 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
(二) 原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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