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根据党中央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
一、 划入的职责
(一)
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
(二)
原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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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的通知(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7年)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 关于对走私、违规企业给予警告或暂停、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规定(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2021年)
-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加强合作互惠共赢——温家宝总理在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2007年)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02年)
-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