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要求,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银监会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
《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1号)
二、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2010年)
-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6年)
-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07年)
-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2024年)
- 关于修改《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22年)
- 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