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海关统计工作,保障海关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海关统计服务宏观决策、对外贸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以及有关海关业务的统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海关统计工作坚持准确及时、科学完整、国际可比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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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实施《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有关事宜的通知药品监管局(2000年)
- 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2005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2003年)
-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19年)
- 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公告2014年第1851号——关于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2014年)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