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68号(2009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公 告
2009年第68号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令第125号)已于2009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6年第38号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年)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09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20年)
-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新闻声明(2007年)
- 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1990年)
- 公安部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1993年)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