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 号
为落实我委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关于深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修改《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徐绍史
2013年8月20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108件)
序号
类型
名称及文号
发文单位及日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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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
-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2000年)
- 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2007年)
-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13年)
- 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年)
- 物业管理条例(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2004年)
-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6年)
-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