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 号
为落实我委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关于深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修改《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徐绍史
2013年8月20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108件)
序号
类型
名称及文号
发文单位及日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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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
-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2017年)
-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年)
-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2001年)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年)
- 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
- 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 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24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2年)
- 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