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0 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 任 徐绍史
2014年4月12日
-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
- 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2017年)
- 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国铁集团关于加快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2017年)
-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5年)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6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2012年)
-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