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的通知(200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2000年春节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发出《关于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的通知》(厅字〔2000〕3号),要求“春节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春节团拜会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一律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200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执行厅字〔2000〕3号文件的这一规定,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安排和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困难企业、灾区和贫困地区,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凡借节日走访拜年之名请客送礼、铺张浪费的,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予以曝光。
今后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按以上精神办理,中央不再发文。
2000年12月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8年)
-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
- 关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3年)
- 数字印刷管理办法(2011年)
-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021年)
- 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批复(1999年)
-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