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晤联合公报(2003年)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晤于2003年9月23日在北京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艾哈迈托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塔纳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理卡西亚诺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苏丹诺夫出席。
六国总理在友好、相互理解和建设性的气氛中讨论了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建设和深化经贸等各领域合作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一、 六国总理满意地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机制化建设日益完善,各领域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已逐步发展成为维护中亚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成员国共同发展的重要合作机制,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
今年5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莫斯科峰会的成功举行对于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莫斯科峰会达成的各项共识和决议,标志着该组织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时期,是上海合作组织下一步工作的重要指导。
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已建立起多层次、多领域的会晤机制,并奠定了相应法律基础。根据莫斯科峰会决定,不晚于2004年1月1日全面启动本组织北京秘书处和塔什干地区反恐怖机构这两个常设机构,对本组织发展意义重大。
二、 为在互惠和平等基础上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改善投资环境,六国总理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
六国总理商定,各成员国于2004年1月1日前准备并向俄方提交对纲要的实施措施草案的建议。
三、 六国总理通过了关于《上海合作组织2004年度预算》及《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编内工作人员工资、保障和补贴条例》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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