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确定的基本原则,借鉴境内外公司治理实践经验,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依照《公司法》设立且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改善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章程及与治理相关的文件,应当符合本准则的要求。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特点,探索和丰富公司治理实践,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公司治理实践。
上市公司治理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2011年)
-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
- 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2017年)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6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1998年)
-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02年)
- 汇聚“全球南方”磅礴力量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金砖+”领导人对话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