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21年)
第一条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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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2019年)
-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人身扣留规定(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决定(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2009年)
-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