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体育美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改革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聘体育美育兼职教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必要举措,是破解现阶段学校体育美育教师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整合各方资源充实体育美育教学力量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的迫切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兼职教师是指被选聘兼职担任学校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特定运动技能与项目的教学训练等工作的人员;美育兼职教师是指被选聘兼职担任学校美育课程教学、课外美育活动指导、学生艺术社团训练、学生艺术教育实践工作坊教学与建设等工作的人员。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2005年)
-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宜兴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1年)
- 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讲话习近平(2021年)
- 卫生部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批复(2006年)
-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