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202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务院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4类27个品种,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同时,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并明确过渡期,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开始实施。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国务院
2024年5月3日
附件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共计14类27个品种)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02年)
-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2006年)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2004年)
-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2012年)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2000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准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