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2024年)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建设和使用工作,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深化诉源治理,提升公正与效率,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设的案例资源库。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案例收集、编选及审查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统筹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案例审核等工作。
第三条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的参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
以审判业务领域为标准,入库案例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五种类型。根据工作需要,人民法院案例库设置相关特色专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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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六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号(2013年)
- 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