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以下称高速铁路)。
第三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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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2007年)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安徽芜湖宣城民用机场的批复(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六附加议定书》的决定(2003年)
-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9号(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