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其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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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关于共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意见(2015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3年)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2020年)
- 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2019年)
- 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年4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2010年)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
-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