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2013年)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根据《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应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
本准则附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公开转让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申请人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文件。如果某些文件对申请人不适用,可不提供,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条
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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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3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
-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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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
- 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2013年)
- 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