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中文本)(2024年)

对《〈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附件1第1段的修正
删除第1.2分段如下:
2. 污水污泥;
对第1段的后续分段重新编号。
对《〈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1996年议定书》附件2第4段的相应修正
删除“污水污泥”如下:
4. “疏浚挖出物和污水污泥的废物管理目标应是查明和控制污染源。该目标应通过实施防废战略来实现并需要控制点污染源和非点污染源的有关地方和国家机构间的协作。在实现这一目标前,可使用海上或陆上处置管理技术来处理被玷污的疏浚挖出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