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铁路旅客运输正常秩序,规范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的行为,保护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平公正的旅客运输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
第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程制定旅客运输相关办法,包括购票、退票、改签,旅客乘车、随身携带物品和托运行李相关规定等事项,并在实施前向社会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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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1999年)
- 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1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1999年)
-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2018年)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 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1年9月15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的决定(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