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制定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简称相关规则),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据本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
为证券发行出具相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3年)
-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2003年)
- 中非携手合作共迎新的世纪——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二○○○年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0年)
- 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198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2020年)
-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8年2月1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年)
- 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