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2012年)
第一条
为规范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保证计量检定员考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实施考核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实施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或者指定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计量组织(机构)组织实施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指定的计量组织(机构)所组织实施的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实施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计量组织(机构)以下统称为组织考核单位。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
- 关于修改《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的决定(2013年)
-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01年)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2021年)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2002年)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
- 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