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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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管理办法(2010年)
- 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2006年)
- 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2011年)
-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2年)
- 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201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