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师职业资格规定(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精算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评价精算专业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提供精算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设置精算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面向全社会提供精算师能力水平评价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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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年)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2010年)
-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6年)
-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