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认定标准(2007年)
一、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
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见图一)。
2、
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见图二)。
3、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见图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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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 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具有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的批复(2006年)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