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2005年)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5年12月14日
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工业
(一)
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5.1万个,就业人员〔注1〕9643.8万人;工业个体经营户532.3万户,就业人员2565.8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3.0万个,占2.1%;集体企业15.2万个,占10.5%;私营企业94.7万个,占65.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9万个,占4.1%;外商投资企业5.5万个,占3.8%;其余类型企业20.8万个,占14.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13.3%,集体企业占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21.3%,私营企业占35.0%,其余类型企业占22.8%。(详见表1)。
表1
按登记注册类型
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8.2万个,制造业132.9万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0万个,分别占5.7%、91.6%和2.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9.2%,制造业占87.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3.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0%、8.2%和5.7%(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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