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热电产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热电联产项目(含企业自备热电联产项目)的规划建设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 热电联产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原则,力争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20万人口以上县城热电联产全覆盖,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利用高效、供热安全的热电联产产业健康发展格局。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