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报刊记者站的管理,保障报刊出版单位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报刊记者站的设立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报刊记者站,是指境内报刊出版单位根据新闻业务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的从事新闻采访、组稿等活动的派出机构。
报刊记者站不具有法人资格。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2005年)
-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2024年)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年)
- 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8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2004年)
-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