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对滚装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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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年)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
- 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2019年)
-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23年)
- 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2012年3月)
- 新闻出版署关于废止3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9年)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调整外国牌号碳酸饮料管理工作(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