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为了规范法官基本行为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坚定政治信念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二)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三)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
(四)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五)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
第二条
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一)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
(二)提高审判质量,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各种诉讼期限,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履行职责;
(四)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第三条
坚持审判独立
(一)依法独立审判,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敢于坚持正确意见,自觉抵制权势、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扰;
(三)保持中立,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偏袒一方;
(四)不得影响其他承办人或者其他法院审理案件,不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打听案情,不向其提供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联系方式,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2000年)
- 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2007年)
-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
-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
- 對外貿易管理暫行條例(195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
-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复函(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