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省级分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1957年)
-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86年)
-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