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2015年)
一、
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
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
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
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2013年)
- 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邮政局关于进出境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委托管理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2011年)
- 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2009年)
-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2018年)
-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8年)
-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2022年)
-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