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202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构,中国水权交易所:
推进用水权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重要手段,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提出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近年来,用水权改革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用水权归属不够清晰、市场发育不充分、交易不活跃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用水权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健全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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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1997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7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8月11日答记者问(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立陶宛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