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节约用水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从源头上把好节约用水关口,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现就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重要意义
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的重要举措;是使节水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前提的迫切要求;是保证规划和建设项目科学合理取用水,促进形成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是倒逼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提升全社会用水效率的有力抓手。
二、 总体要求
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现有前期工作中突出节水的优先地位,强化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立项、取水许可中节水有关内容和要求;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合理确定规划和建设项目用水规模和结构,确保用水总量控制在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区域用水总量红线范围内;推动提高用水效率,对标国际国内同类地区先进用水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促使规划和建设项目高效用水;规范文本编制和严格审查把关,充分论证各类用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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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资铁路与地方铁路行车安全管理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8年)
- 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 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2017年)
- 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刘仕尧任职的通知(2007年)
- 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1993年)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2023年)
- 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