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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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7年)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2019年)
-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2010年)
-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2013年)
-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贸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
-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18年)
- 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2016年)
- 贺电(2007年9月20日)
- 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2015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