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24年)
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1.
深刻认识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的重大意义。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的重大意义,持续深化医保骗保问题整治,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格按照证据证明标准和要求,全面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确保每一起医保骗保刑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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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1年)
- 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2001年)
-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
-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
-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1989年)
-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承销企业债券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年)
- 会见香港澳门各界庆祝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访问团时的讲话习近平(2018年)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
-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二)(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