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申诉指南(2024年)
为便利刑事案件申诉人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哪些人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二、 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三、 申诉方式
申诉人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刑事申诉,可以下列方式提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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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1年)
- 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2022年)
-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年)
-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2011年)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2022年)
-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